為了能在拆遷中獲得更多補償,貴陽市南明區雲關鄉多個村近來出現大規模假離婚和買賣戶頭現象,有一個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離婚,村幹部也赫然在列。(7月14日新華網)
  這樣的舉村離婚詐騙拆遷補償款的起源就是制度上的缺陷。按照當地擬定的拆遷補償規則,涉及占地和房屋征收的村民們的房屋補償跟戶頭掛鉤,一個戶頭可認定的房屋合法面積為240平米,超出部分按違章建築算。而對於當地農戶,許多房屋面積都嚴重超標,若以違建補償,似乎吃了大虧,許多農戶便想到了以離婚來增加家庭戶頭的方法,試圖贏取補償效益的最大化。而其他不存在面積過大困擾或不在拆遷範圍內的家庭也紛紛離婚,將戶頭賣給那些有需要的人,再以所得金錢增加房屋面積以騙取拆遷補償款。
  而戶頭買賣背後還有村幹部的鼎力支持。在戶頭確權上,兩村主任玩忽職守,不僅違規幫村民辦理房屋確權,還帶頭作假謀取暴利。正是有了幹部的“率先垂範”,當地百姓才更加肆無忌憚地通過詐騙手段違規牟取暴利,甚至還自認不犯法。
  拆遷騙補現象屢有發生,拷問著政策的嚴密性和幹部的執行力。不論有意還是無心,在這些拆遷騙補中,相關部門也著實開了“後門”。
  一來,拆遷制度上的漏洞催化了詐騙行徑。一直以來,拆遷都是群眾與政策的博弈場,許多群眾窮盡智慧,採取各種手段,要麼搶建騙補要麼離婚加戶騙補,這場利益的對壘中群眾試圖最大限度地攫取個人利益,拆遷補償方案的缺陷正中下懷。在利益的驅使下,群眾不斷對規則摳字眼,試圖從規定里讀出生機。而當政策確實存在這種漏洞時,一人占了便宜,便會迅速地發展為群體效應,導致國家利益不斷流失。
  二來,幹部玩忽職守提供了拆遷詐騙的綠色通道。近日屢見報端的拆遷詐騙案件中,幹部都“能力顯著”,個別幹部靠內幕消息,動用權力關係突擊搶建,群眾自然也盲目跟風。個別幹部玩忽職守,“化腐朽為神奇”,將原本荒唐不合法的變作正當權益,在個別幹部的“帶領”和“幫助下”,制度更是不堪一擊。
  離婚騙補是拆遷補償政策催生的又一怪胎,對於這起事件不應止於制止,還要將重點放在如何保障制度的健全,如何確保幹部嚴格履職上,只有在這兩方面下功夫,才能將“前車之鑒”變作“後世之師”,摒棄各種惡意詐騙手段,真正守護好國家和群眾的利益。
  文/陳央  (原標題:離婚騙補是制度漏洞催生的怪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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